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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华业陷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司高管拟增持股份

    2019-05-22 22:04:04 来源:资本邦 已入驻财经号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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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2日,资本邦讯,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华业,证券代码:600240)发布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显示,本次增持主体包括公司董事长徐红、董事蔡惠丽、董事莘雷、财务总监郭洋,以及公司部分核心管理人员。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为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上述人员计划合计增持不低于1,000万元,不高于2,0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是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认为公司目前估值显著低估,同时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以实际行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资本邦获悉,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披露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18-037),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拟在未来六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披露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实施期满的公告》(编号:临2018-147),截至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满,上述人员未增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红持有公司72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其他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之前不持有公司股份。

      另外,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天骄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天骄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张天骄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徐红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同一日,*ST华业发布关于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2019)京04民初484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要求公司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按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原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被告一: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被告三:北京君合百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告诉讼请求包括:1、判令被告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450,000,000.00元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19年3月20日的利息、罚息为17,208,691.41元,自2019年3月21日起至实际归还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等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3、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的上述全部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原告就登记在被告三名下位于北京市通州区临河里33号楼的房产享有抵押权,对该抵押物的折价、变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判令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2018年5月30日,被告一向原告申请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肆亿伍千万元整,授信期限2018年5月30日至2019年5月30日。在此授信下,双方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由被告二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被告三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但被告一未按约定还款且出现其他违约情况,原告已经向被告一宣布全部贷款到期。综上,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如所请。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且未来的生效判决结果尚无法定论。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

      图片来源:123RF

      转载声明:本文为资本邦原创稿件,转载需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视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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